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陸配身分證取得年限「6改4」法案遙遙無期,陸委會研擬放寬陸配親屬探視限制。已取得身分證的陸配,其三親等內血親之配偶(如舅媽)未來可申請來台探親;尚未取得身分證之陸配,二親等內血親及配偶(如兄弟姊妹、兄嫂)也可申請來台探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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陸委會發言人邱垂正表示,對比緩不濟急的形式上修法,陸委會更希望能給陸配最即時的「實質照護」。

據內政部統計,陸配來台辦理結婚登記在民國96年達到高峰,有1萬4721位(不含港澳),因陸配在台生活、工作限制多,加上兩岸婚配形勢出現變化,此後就逐年下滑,至去年僅8673位。累計陸配共33萬5844人,占全體外裔、外籍配偶64%,其中,近3年來陸人來台探親、奔喪的入境數,每年皆維持在5至6萬人次。

按現行規定,取得身分證陸配,只限於三親等內血親可申請來台探親;而未取得身分證陸配,僅限父母親可來台探親。不過,鑒於「生活從寬」考量,陸委會日前在官方《臉書》預告,將進一步放寬陸配親屬探視相關規定。陸委會與移民署會商後,最快在今年底前實施。

邱垂正就此措施表示,陸委會在政策上,博客來書局網路書店本來就要善待陸配,持續照顧陸配在台灣生活實際需求;特別是還沒領到身分證的陸配,生活上更是有諸多不方便。

談及研擬修改規定,邱垂正說,博客來民進黨新住民事務委員會5月向陸委會提議,陸委會隨即請移民署、陸委會同仁加緊研擬放寬,政策方向就是要放寬親等限制,「從血親到姻親」。

「實質照顧更重要」,邱垂正強調,基於「生活從寬」角度,若不涉及修法,政府可以做就先做。以陸配在台坐月子為例,過去弟弟可以來,弟媳不能來,但有時弟媳幫助更多;若能放寬限制,也能讓陸配及其家屬更覺台灣充滿人情味。

至於推動縮短陸配取得身分證「六改四」修法進度,邱垂正表示,相關修法在立法院有不同聲音,陸委會尊重立法院,法案需要更多時間溝通。

(中國時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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